浙江省高职院校党的建设研究会2017年科研项目申报启动,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2017年度科研立项的指导思想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领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和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党建引领育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党建与思政工作,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研究,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体制、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和路径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重研究、显特色、出成果、求创新。
本年度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思政、学生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17年科研项目实行自主申请、根据申请质量立项。党建研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继续实行奖励制,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500元的奖励。鼓励各会员学校对已被研究会批准立项的课题,本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三、课题研究方向
(一)重点研究方向
1.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的历史进程研究
2.高职院校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研究
3.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
4.新媒体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机制创新研究
5.“四个自信”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6.推进高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建设研究
7.加强高职院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8.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载体创新研究
9.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创新研究
10.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研究
11.习近平职业教育思想研究
12.高职院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研究
13.高职院校运用“互联网+党建”实践机制研究
14.高职院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机制建设和效能提升的路径研究
15.新形势下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路径和有效机制研究
16.大学文化建设视角下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研究
(二)一般研究方向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研究
2.健全改进高校党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3.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4.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与“五大发展理念”
5.习近平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
6.高职院校“四种形态”运用实践研究
7.90后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认同问题研究
8.高职院校基层创新性党组织建设研究
9.“标杆管理”理论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的应用研究
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机制研究
11.高职院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
12.高职院校思想引领贯穿育人长效机制研究
13.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研究
14.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师生德育工作长效机制研究
15.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新媒体融合研究
16.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7.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联动机制研究
18.高职院校学生党员榜样示范教育研究
1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学生思想成长的有效途径研究
20.高职院校“互联网+育人”实践体系研究
21.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性研究
22.高职院校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效途径研究
23.加强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及为党员服务研究
24.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25.高校服务型党组织构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研究
26.新常态下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框架体系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分别为以上“重点研究方向”和“一般研究方向”。未列入的“重点研究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重点课题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须为各会员学校的在编(或正式)教师、干部,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申报日起一年内即将离职或退休的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研究会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加强横向合作,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提升科研水平。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六)由于2016年课题尚未评审,2016年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2016年度前研究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
(七)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课题研究时间为2017年5月始至2018年4月止。
五、申报办法
(一)填写《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后面“会员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处填写二级学院或部门意见并盖章。
(二)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评审。
(三)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宣传部,并发送电子稿到:45885854@qq.com,联系人:肖紫嫣,电话:86928017。
宣传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