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课程补考、重修、补修、替换重修的管理,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与《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制定本办法:
一、补考
(一)对象
1.期初补考:期末课程考试成绩为1-59分、不及格、缓考者,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的补考,不参加则视为主动放弃。
2.毕业后补考:应届结业学生,可申请参加当届毕业后补考。
3.实践性环节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可申请补做,成绩仍计入补考成绩。例如:《课程综合实践》、《毕业综合实践》、《军事理论与训练》。
(二)分工与流程
1.分工:原则上,所有补考课程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安排时间和地点,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准备考务,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一起组织落实考试并做考后数据分析。
2.流程:教务处根据要求编排补考,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准备考务,教务处和二级学院一起组织落实考试,做考后数据分析。
3.排考数据报送:对排考场地时间有要求的,二级学院应在排考前报教务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的补考或补做,应按照考试要求组织,并在考前三个工作日将考试安排报备教务处。
4.考务材料准备: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准备的考务内容一般为命题安排、印卷、考生签名单制作、监考记录单、监考教师考前培训、监考、阅卷、登分、查阅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期初补考:正考结束后的次学期,一般安排在开学初第一周进行。
2.毕业后补考: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中旬进行。
3.补做课程尽量在开学初布置,尽快组织实施。
4.考试安排可在教务处网站查询
(四)课程考核
1.补考不降低要求,不办理缓考。
2.期初补考总评成绩应为平时成绩*折算比例+补考卷面成绩*折算比例。
3.如期末为缓考的,期初补考总评成绩计入期末总评成绩。
4.毕业后补考成绩为卷面成绩。
二、重修
(一)对象
修读课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重修。在学校未实行学分制收费前,学生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原则上仅允许重修一次,结业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再次申请重修。重修报名一般在线上完成。
1.期末成绩0分的;
2.因缺课1/3取消期末考试的;
3.期末考试缺考的;
4.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的;
5.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
6.结业后最长学习年限内不及格的课程。
(二)组班形式
分单独开班重修、插班重修两种。
1.单独开班重修
人数要求:上学期课程经补考后不及格人数在15人(含)以上的,且网上报名人数大于15人的,单独开班集中授课重修。报名人数不满15人的,可在单开班报名结束后再报名插班重修。
授课时数:原则上为原课程总学时的一半。
2.插班重修
不足单独开班人数的课程,学生可选择插班跟读。
学生应优先选择不冲突教学班插班跟读。如重修时间与个人课表时间相冲突,无法进行现场听课的,也允许学生插班跟读,但学生须申请自行修读理论课程,并完成课程平时作业、实验、测验等内容。插班重修学生应有平时成绩记录,如平时成绩记为“0”分的,取消学生该课程考试资格。
(三)分工与流程
1.单独开班重修
分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统计课程不及格情况,根据人数申报教学任务。教务处安排时间地点。
流程:教务处会同开课学院在教务处网上发布重修通知,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查看并做好网上重修报名工作,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公布重修开课情况,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和老师,进行正常教学活动。
2.插班重修
分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插班重修。插班重修人数如大于现行教学场地的容量的,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系统中调整教学场地。
流程: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学生网上报名,学生主动及时跟老师汇报自己的插班情况,学生参加跟读班的教学活动。
(四)时间安排
1.单独开班重修:教学任务申报一般安排在第三周前完成。教学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包括晚上)或周五晚上,具体节次由开课部门自行申报,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活动一般在第7-15教学周内完成(包含考核)。
2.插班重修:跟读教学班进行教学活动。
重修报名一般安排在第5周前后,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报名。
(五)课程考核
1.单独开班重修: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参加平时和期末课程考核。
2.插班重修:随跟读班级参加平时和期末课程考核。
3.考试冲突:重修考试如与期末正常考试相冲突的,应办理缓考手续,优先保证参加正常考试。重修缓考的,参加开学初补考,计入重修成绩。
4.成绩计入栏:重修成绩计入重修栏。
5.重修考试仍不及格的,无期初补考资格。
6.结业后重修的教学要求与跟读教学班要求一致。
三、补修、替换重修
(一)对象
1.补修:因转专业或降级致新培养方案和原培养方案有出入,需补修的课程。补修的教学要求与跟读的教学班要求一样。学生应填写《学生补修申请表》。
2.替换重修:学生欲申请重修的课程,如学校不再开设,或课程相关信息调整后无法在网上报名等情况,可办理替换重修,修读相似课程,替换课程的学分应大于或等于原课程。学生应填写《学生替换重修申请表》。
(二)分工与流程
1.补修
分工与流程: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出具书面的补修课程方案,学生选课,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将补修名单增加到教务系统中,教务处备案,学生主动及时跟老师汇报自己的补修情况,学生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2.替换重修
分工与流程: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出具书面的替换重修课程方案,学生选课,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将名单增加到教务系统中,学生主动及时跟老师汇报自己的替换重修情况,学生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替换重修合格后,学生应及时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课程替换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实施课程替换操作,提供《学生替换重修申请表》复印件至教务处审核。
(三)时间安排
1.补修:一般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
2.替换重修:一般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
跟读新生班的,一般在新生上课第一周内办理。
(四)课程考核
1.参加跟读班的平时和期末成绩考核。
2.成绩计入栏:期末总评。
3.补修、替换重修的有期初补考机会。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