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经研究,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组织2021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宣传方案
1.文稿格式:人物事迹材料(采用word文档,每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人物照片(采用jpg格式,每个人物配1-2张,照片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2.媒体宣传:省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选,遴选出浙江省基层就业大学生典型人物、大学生创业人物典型及军营大学生战士典型,并从中择优选报全国中心。入选的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省中心将予颁发纪念证书。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及微信公众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请各二级分院填写《“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与文稿、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2441671517@qq.com ,邮件主题请标注:“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创业、基层或征兵)+学院”字样,每个分院每类别至少一篇(每位典型人物的事迹文稿、人物照片请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就业办吉利。
三、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