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精神,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工作,经商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教处,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以及推荐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仔细挑选,每分院报1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校将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请各分院于3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报送给招生就业处吉利。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