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7号)精神,现就我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申请2000元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具有杭州户籍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 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创业或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在校生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随时可提出申请,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上交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名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张上;
3、委托申领书(需要学生本人签名,请到教务处现场填写);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
4、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技能考证科(行政楼1203),由学校统一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
五、费用发放
补贴经费由杭州市财政拨付到学校账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银行发放形式下发到每位同学的银行卡中。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6928030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