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今年继续实施“国内访学访工”计划,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双高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积极推荐,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以访问工程师为主,访问学者实行限额推荐。
二、推荐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历年尚未通过访问工程师项目结题的、尚未通过结业考核的教师,本年度不予推荐。
三、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用于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在学校双高建设经费中列支。
四、推荐名额
访问工程师不作限额推荐;访问学者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总体上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不超过5人。
五、申报程序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2021年起,“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六、管理考核
1.访学访工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2.2020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今年要进行结业考核,教育厅将委托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高职院校访问工程师的管理考核办法参照访问学者的办法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选派教师参加访问工程师项目是加强教师企业实践能力的主要举措,也是各位教师参加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各位教师结合具体情况,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原则上当年度选派教师数应达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师的10%及以上,并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
2、2020年访学访工结业考核表纸质稿一式二份,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请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前将相关考核材料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86928022,邮箱:18272112@qq.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18号)
2、申报人员操作手册
3、二级院校审核人员操作手册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