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2022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校限额申报7项。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因限额申报,我校采用科研评审系统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6日-11月14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和活页,逾期不予接收。
四、申报课题程序与要求
申报者在科研评审系统中向科研处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后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至省教科规划办。
五、报送材料
1.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等科研处评审公示后,推荐的7项项目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2.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