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返校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22点击数:0
2018届毕业生将于6月10日结束毕业综合实践,返回学校完成最后阶段的学习任务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为共同做好毕业生返校期间各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主要日程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毕业生返校前提前做好与毕业生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毕业综合实践答辩环节的安排,毕业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毕业班班主任会议、毕业合影、毕业典礼的安排,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等事项。毕业生返校期间的主要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6月10日(周日)前 | 毕业生返校 | 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
6月11日—6月13日 (周一至周三) | 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 及毕业教育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6月11日—6月13日 (周一至周三) | 毕业生代管费清算、学费补缴 | 计财处、各二级学院 |
6月11日—6月15日 (周一至周五) | 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 |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
6月12日(周二)全天 | 中外合作专业毕业典礼 | 外事办、商贸流通学院、物流技术学院、管理技术学院 |
6月12日(周二)晚上 | “岁月留声”毕业生大型访谈 | 团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
6月14日(周四)上午 | 全校2018届毕业典礼 | 党院办、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6月14日(周四)下午 | 各二级学院毕业典礼(颁发毕业证书),时间、地点各二级学院自定 | 各二级学院 |
6月14日(周四)晚上 | 2018届毕业生欢送晚会暨十佳歌手大赛 | 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
6月15日(周五) | 毕业生离校 | 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 |
6月15日(周五)下午 | 对毕业生离校情况进行检查 | 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保卫处、后勤服务等 |
其他事项 |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及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毕业合影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
二、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25日15:30前将本分院毕业生返校期间工作安排日程表分别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并认真组织落实,使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各项工作能平安、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请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本着以生为本、做好服务的原则,按照毕业生离校流程,协同办好毕业离校的各项手续。
四、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学校任何组织不得出面组织毕业聚餐。
党院办、学工部、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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